具体来看,江西省九江市湖口县人民检察院于2024年7月19日向江西省九江市濂溪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濂溪区法院依法组成合议庭,适用普通程序,因涉及商业机密,于2024年10月28日不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作为被害单位,天赐材料的全资子公司九江天赐高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九江天赐”)则于2月5日收到了《刑事判决书》。
被告人李胜于2017年8月23日进入九江天赐工作,与九江天赐签订了《劳动合同》《商业保密、竞业限制协议》等,于2021年5月20日从九江天赐离职。其在九江天赐工作期间先后担任电池生产部工艺首席技术官、生产运行总监、制造部总监、工厂厂长、电解质工厂总监、总工程师等职务。
根据天赐材料披露的《刑事判决书》,为了获取非法利益,李胜违反了保密义务,单独/伙同郑飞龙等人,将其掌握的上述工艺技术资料披露给浙江研一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研一公司”)、浙江永太科技(002326)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太科技”)。李胜获取违法来得到的共计428.504万元,郑飞龙获取违法来得到的共计116万元。最终,濂溪区法院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判决李胜、郑飞龙犯侵犯商业机密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四个月、三年四个月,并各自处以罚款、追缴违法所得。
银柿财经注意到,浙江研一公司为深圳市研一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全资子公司,永太科技(002326.SZ)则同为A股上市公司,主营含氟医药、农药与新能源材料。天赐材料在公告中提示,本次判决仅为被告人李胜、郑飞龙涉犯侵犯商业机密犯罪的一审判决,案涉浙江研一公司、岳敏、张春晖,永太科技等将另案处理。
不过,银柿财经从永太科技的证券部门获悉,截至目前,永太科技公司层面并未收到包括法院诉讼在内的与以上事项相关的通知,“如果我们收到法院的通知书,应披露的会及时进行信息披露”。
至于永太科技在早先与李胜接触以获取工艺技术资料时,是否知情这些资料涉及侵犯商业机密,永太科技证券部门的一位工作人员对此回应称,其并不清楚具体的技术细节。但该工作人员同时强调,公司长期以来的研发成果均拥有自主知识产权。
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天赐材料”)成立于2000年6月,总部在广州市黄埔区云埔工业区,法定代表人为徐金富。公司主要营业业务包括锂离子电池材料、日化材料和特种化学品两大业务板块。
天赐材料在锂离子电池材料领域具有非常明显的市场地位。公司的锂离子电池电解液销售量自2015年以来全球领先,市占率由2021年的28.8%提升到2023年的36.4%,产量超过39万吨。公司通过自主研发布局液体六氟磷酸锂、LiFSI、VC、DTD、二氟磷酸锂等核心电解液原材料以及添加剂,形成了以电解液原材料为主的一体化布局战略。
在日化材料方面,天赐材料的产品有表面活性剂、硅油、水溶性聚合物、阳离子调理剂、有机硅及橡胶助剂材料等,大范围的应用于个人护理品和日常家居用品中。公司的卡波姆位居行业第二,拥有5000吨产能,并且是天赐材料亚洲第一大两性表面活性剂生产商。
天赐材料的特种化学品业务也具备极其重大地位,公司在全世界内拥有多个生产基地和研发中心,形成了研究-技术-应用的产品一体化评价体系,具有国际竞争力的精细化学产品。
天赐材料自2005年开始向新能源领域发展,2007年整体变更为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并在同年获得六氟磷酸锂生产制造的先进的技术许可。2014年,公司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成功上市。2020年以来,天赐材料在国际市场加速布局,已在美国、德国、摩洛哥、新加坡等国家设立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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